读书推荐--《国富论》4
《国富论》第四篇:关于君主的收入(国家财政的开支与来源) 亚当·斯密在本章中主要讨论了国家(尤其是君主政体下)的财政收入与其必要性,重点分析了国家维持三大核心职能的财政开支及其正当性。
一、国家收入的合理性基础 君主之所以可以收税,是因为国家承担了对社会的保护职能(防御外敌与维持秩序)。 从自然状态(农业社会)过渡到文明社会后,个人不再亲自保卫土地,而由专业军队承担,国家因此必须支付军费。 二、军事开支的必然性与上升趋势 军事是国家最早、最重要的开支之一。 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,武器装备变得昂贵,训练成本提高,战争方式也变得更加复杂。 因此,军事支出呈现与国家财富水平的正相关: 富强的国家才有能力承担高昂的军事费用。 军事支出与国家的整体财富水平正相关。 三、司法开支与社会复杂度的关系 在物质贫乏、财产差异较小的社会中,人们之间的冲突较少,不需要庞大的司法系统。 随着财产积累与社会分化,贪婪、嫉妒和怨恨随之而来,矛盾增加,因此必须建立司法制度来维护财产权和秩序。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: 保护私有财产。 缓和社会不平等带来的矛盾。 四、公共设施建设:便利交易的基础 道路、桥梁与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,是国家为了便利人民进行经济交换而承担的基本职能。 良好的交通系统能够降低交易成本,提升商品流通效率,是促进市场扩展和经济繁荣的前提。 财政来源可以是公共财政,也可以通过“通行税”“使用费”等方式,让受益者按比例承担费用。 五、海外利益的保护:维护国家整体利益 当本国商人、企业在海外经营活动中产生利益或面临风险时,国家应承担起保护其利益的责任(如派驻外交官、保护商船航行安全等)。 这类保护服务不是针对个体,而是整体商业利益的维护,因此: 国家可以向相关受益者征收合理费用。 也可将其视作整体国家荣誉和经济体系安全的一部分,由公共财政负担。 六、教育的开支:提升国民素质,推动社会进步 亚当·斯密认为,教育属于公共产品,其积极外部性显著: 教育能提升个体技能和劳动生产率。 同时也减少犯罪、提升公民素养,有利于社会秩序与经济发展。 因此国家有责任承担一定的教育支出。 教育支出来源可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,也可以由受教育者承担合理费用,以防止资源浪费。 七、君主的尊严支出:政体象征与制度稳定的需要 君主的形象被视为国家体面的象征,因此需要维持一定的“尊严支出”。 支出的目的不是为了奢华,而是为了将君主与普通人区分开来,增强其权威性和公众的尊重感。 这些支出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制度性的象征投资,有利于国家政体的稳定与统一。 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与结构分析 亚当·斯密在本章中详细探讨了国家收入的来源问题,并指出在保障国家基本职能的开支(军队、司法、公共工程、教育等)日益增长的背景下,国家需要建立合理且可持续的收入体系。……